游戏与文学一直关系密切。古代中国有“以文为用”“以文为哭”的传统,也有“以文为戏”的说法,韩愈为毛笔作传,写下《毛颖传》,这就是“以文为戏”。国外学者也常以游戏来隐喻文学,比如康德认为审美是想象力与知性的自由游戏,席勒认为艺术起源于游戏冲动,伽达默尔认为艺术的存在方式就是游戏等。在网络兴起后,电子游戏开始作为一种直接的文化资源,对互联网写作产生持续影响。如果要说有什么方面让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有根本性区别,电子游戏要素的渗入肯定是重要方面。一定程度上,游戏塑造了网文的面貌、写法与审美法则。这种情况在95后、00后成为网文写作主力军之后更加突出了。不仅如此,与这一代人的成长相对应的是,文学消费活动也充分游戏化了,在社交媒体兴起后,无所不在的梗文化席卷了整个文学活动,笔者认为在此基础上已经形成了“游生代”文学——以95后、00后为主,从小伴随游戏长大、热衷交互的作家们所带来的游戏化的文学。这是以游戏思维认知世界与理解文学的新一代人群,他们与文学发生关联,主要是以游戏为中介而展开的,游戏构成写作的底层逻辑、思维框架与叙事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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