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5 月 3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今日报道,近期,一则“4 月 15 日电动车淘汰赛”的传言在社交平台传播,称“4 月 15 日起,全国开展电动自行车淘汰赛,严查超标车、无牌车、改装车等”。日前,上海网信部门辟谣平台认定,这是谣言,是一则拼接的假消息。 报道称,“4·15 淘汰赛”的说法是部分自媒体在 2019 年 4 月 15 日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 GB 17761-2018 实施节点时提出的。但该标准已于 2025 年 9 月 1 日被新修订的国标 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所替代。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在解释新国标时明确,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至于使用超标、无牌、改装非机动车,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是会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的。 IT之家注意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自 2025 年 9 月 1 日正式实施。2025 年 9 月 1 日起,不得生产、出厂不符合新国标要求、未依据新国标取得 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一是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针对弹性软垫材料、纺织品、皮革、电气回路导线等不同类别非金属部件分别规定了防火阻燃指标。 二是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 5.5%。 三是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 四是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增加了 6 类防篡改检查方法示例。 五是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减小了车辆最大制动距离。 六是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 55kg 提升到 63 kg。 七是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明确了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八是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其中对于除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之外的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 九是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改为由生产企业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 十是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十一是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额外给予 2025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 3 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1 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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