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0 月 12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今日就中欧混动汽车、电动汽车磋商共识答记者问。 问:近日,中欧双方在贸易投资磋商机制下就混动汽车、电动汽车贸易进行了深入讨论,避免了局面升级,一些外媒对混动汽车贸易安排的数量等相关细节进行猜测,请问中方有何评论? 答:中欧在贸易投资磋商机制下持续对话,达成多项成果共识,有利于维护稳定、平衡的中欧关键贸易伙伴关系。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混动汽车、电动汽车贸易进行了密集磋商,平衡处理经贸分歧和彼此关切。 关于混动汽车,双方强调并确认了三项基本原则。 一是尊重事实。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2024 年欧盟自中国进口混动汽车 10.7 万辆,2025 年为 30.2 万辆。双方在 2025 年基础上达成向上安排,确保中国企业的出口空间和稳定增长,照顾了双方产业基于现实的合理关切。 二是非歧视。任何措施都不会专门针对中国产品,更不能歧视性对待中国企业。中方获得配额将不会低于欧方的其他任何进口来源地。 三是合规。双方确认贸易安排应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中方保留在世贸组织框架下诉诸争端解决、要求贸易补偿等一切权利。 这三项基本原则贯穿始终,是保障中国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实基础。 关于电动汽车,中欧双方于今年 1 月实现反补贴案“软着陆”,欧方发布了价格承诺通用指导文件。就此,欧方将继续推进电动汽车案企业价格承诺相关程序,以及其他复审程序。 在对等互利基础上,上述共识有力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实际利益,避免了中欧贸易摩擦局面升级,也为中欧双方提供了稳定、可预期、可持续的贸易投资环境,有助于双边经贸关系稳定、平衡和健康发展。 据IT之家此前报道,2026 年 10 月 8-9 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马罗什 · 谢夫乔维奇在北京举行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以下简称机制)第二次例会。 10 月 9 日,商务部发布了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联合声明。经密集磋商,中欧双方以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谅解。双方忆及电动汽车反补贴案价格承诺指导文件,并将继续电动汽车反补贴案企业价格承诺和复审相关程序。